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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复康西路清莹道8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开展经济学学科中专学历教育,财经专业培训(相关社会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专技岗位,教师

招聘岗位职责:教师负责从事教学、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完成教学工作量等其他工作。

(二)招聘数量:3人(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及相关职业资格;

4、应聘教师应取得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证书,有教师资格证书(没有教师资格证书者应在入职后两年内获取)。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不受此项限制);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5年11月27日至12月7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网站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邮箱报名(邮箱地址tjwx_66@sina.com)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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