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天津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天津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了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要,确保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一批教学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宝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天津市宝坻区2019年计划公开招聘教师254人,采取赴哈尔滨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和在本区设点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天津市宝坻区2019年赴哈尔滨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95人,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或综合性大学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赴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未完成的计划并入本区设点招聘计划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3.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2019年8月20日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民办教育的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及名额
1.具体条件及名额见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