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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经费自理

二、招聘对象及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6人(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耐心和奉献精神;

3.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有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四、报名

(一)信息发布时间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6年05月20日— 05月30日(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05月31日— 06月 06日

报名方式: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tjyy.net/)下载《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将登记表及本人学位证、毕业证电子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bgsdzyx@126.com,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学位+毕业年份”。

为保证报名工作无遗漏,我们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发送确认报名成功的电子邮件,未收到确认邮件的应聘者可电话联系人事处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2、资格审查时间和基本要求

审查时间:招聘单位于2016年06月07日—06月08日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公布在学校网站。

基本要求:符合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符合要求。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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