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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与考核

招聘岗位采取专业笔试、面试和试讲方式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

(一)专业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进行专业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安排在2016年06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关注学校网站,以其公布的要求为准。

笔试成绩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携带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面试地点请应聘人员关注学校网站,以其公布的要求为准。

面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在学校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

(三)试讲(含专业技术操作)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试讲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的人员名单。若招聘岗位进入试讲的人数达不到 该比例,按照该岗位进入试讲的实际人数进行。本环节主要考查岗位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专业仪器的实际操作能力,部分专业将在实训室进行操作和试讲。

时间: 2016年06月21日—2016年06月24日

题目:试讲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试讲人员。

(四)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试讲的成绩均为百分制,试讲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的平均分占总成绩的40%、试讲占总成绩的60%,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40%+试讲成绩×60%

(五)成绩公布

2016年07月01日后,在学校网站公布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成绩公布后,根据总成绩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 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的,不予聘用。

七、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1.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本公告由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网页,网址http://www.tjyy.net/

八、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天津市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行政楼206室,邮编:300462

2.联系人:冯老师、刘老师

3.咨询、举报或投诉电话022-66339115

原标题: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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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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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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